湘潭带你盘点湖南物业公司所具备的权利与义务

发布时间: 2020-12-21 10:43:02

新闻来源: 湖南京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

 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,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,是独立的企业法人。它属于服务性企业,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,它接受业主的委托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,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。
 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:
 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小区管理办法;
 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;
 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;
 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;
 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;
 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(如清洁公司、保安公司等)承担专项管理业务;
 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,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。
 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:
 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,依法经营;
  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;
 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,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;
 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。


keyword:湖南物业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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