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物业管理的分类

发布时间: 2023-03-31 09:08:09

新闻来源: 湖南京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

湖南物业管理的分类
一类:“特约物业管理”和“公共物业管理”。
      小区的房地产包括为各购房人个人所有的房屋(房屋所有人不享有独立的地产)和为全体房屋所有人共有的房地产即公共财产,物业管理包括对个人房屋的管理和对公共财产的管理。
      对个人房屋的管理称为“特约物业管理”,对公共财产的管理称为“公共物业管理”。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,开发商都要求购房人与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一份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》。
      在购房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》中,都约定有委托事项的范围,委托事项的范围无外乎两项:(1)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;(2)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。其中,“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”就是特约物业管理,“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”就是公共物业管理。
二类::“前期物业管理”和“后期物业管理”。
      以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标准来划分,物业管理又可分为:“前期物业管理”和“后期物业管理”。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被称为“前期物业管理”,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物业管理被称为“后期物业管理”。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,还是后期物业管理,都各自包含“特约物业管理”和“公共物业管理”。
根据物业管理的另外一种分类方法,也可以做以下分类:
1、常规性的公共服务
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内容有:
      (1)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;
      (2)房屋设备、设施的管理;
      (3)环境卫生的管理;
      (4)绿化管理;
      (5)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;
      (6)车辆秩序管理;
      (7)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;
      (8)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
2、针对性的专项服务
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,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、群体和单位的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。
      (1)日常生活类;
      (2)商业服务类;
      (3)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类;
      (4)金融服务类;
      (5)经纪代理中介服务;
      (6)社会福利类;
3、委托性的特约服务

     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,一大类是基本的工作,是做好的。同时,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,确定二、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,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,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,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。

热点推荐

网站地图HTML | 网站地图XML

版权所有:湖南京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      备案号;湘ICP备2020016873号-1      技术支持:汇航科技

免责声明: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“违禁词”。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及其他相关“违禁词”介绍的文字或图片,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,不支持以任何"违禁词”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《广告法》的变相勒索行为。凡访客访问本网站,均表示认同此条约!感谢配合!